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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私立高中转学条件

天津私立高中转学条件
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

在本区范围内不办理转学,因特殊情况需转学的须经市教委批准,高一第一学期不办理转学,高三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手续,市教委明确,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。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允许转学,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。

天津市常住户口学生转入:

办理时间应截止到高三年级第一学期,所需材料:

户口复印件一式两份(市教委一份,区县一份);原外省学籍校开具的转学证明信一份;原学籍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信一份(学籍管理已下放到地市级的省份,可以由地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证明信)。

市教委转学要求:

外省转入学生应是同年级转入,转入学生必须在转入学校就读,不得空挂学籍,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籍.中等职业学校(包括技工学校、职业学校、中等专业学校)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,艺体类高中学校的学生、普通高中艺体班学生不得转入到普通高中学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