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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外地小孩上小学入学条件

南京外地小孩上小学入学条件
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

根据南京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规定,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南京市公办小学、初中就读,其父母(或其法定监护人)应在南京市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,父母(或其法定监护人)可向南京市暂住地区提出就学申请,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:

(1)家庭户口簿和父母(或其法定监护人)身份证;

(2)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(或其法定监护人)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或暂住证;

(3)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(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,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);

(4)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
三、特别情况

说明: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还需提供相关学籍材料。

各区将在南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,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公办中小学就读。随迁子女继续在南京市参加小升初报名入学,原则上由就读小学所在地区统筹安排。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入学登记时间和学位派定时间,以各区公布为准。随迁子女到南京市民办学校就读,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报名入学和交费。

特别说明:如果孩子是上民办学校,需向该民办学校咨询,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。